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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張姓業主告訴查緝人員表示,此批中國製食品於107年5、6月間透過蝦皮拍賣場向「三全商行」網購,此舉已涉及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後續將由防檢局進行後續處置。
為追查肉品來源,災害應變中心表示,已請衛生局持續針對肉品工廠、餐廳、市場、超商、量販店、選物販賣機等通路,加強查核豬肉來源與標示。
新北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表示,中國大陸肉製食品已完全禁止販售及輸入,如查獲產品未取得輸入許可證公開陳列販賣,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編輯:李錫璋)108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