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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一審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孫男無期徒刑。二審考量孫男坦承犯行,孫男母親請求從輕量刑,去年底改判有期徒刑20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後,施以監護5年。孫男上訴到最高法院。
高院今天召開羈押庭,開庭前孫男多次問律師「我媽說要來,怎麼沒來」。法官問孫男上訴理由以及對是否羈押的意見。
孫男表示,他對父親感到愧疚,想補償母親,母親有腦瘤、眼睛不好,他還年輕,想早一點出去照顧母親,也希望法官裁定停止羈押。但法官仍裁定繼續羈押。(編輯:李錫璋)108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