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撞死父親判20年 男子上訴:想照顧媽媽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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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孫姓男子開車撞死父親,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20年,孫男上訴最高法院。法官今天召開羈押庭詢問上訴理由,孫男說,母親身體不好,想早點出去照顧她。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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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孫姓男子從民國93年起罹患思覺失調症。去年3月19日,孫父駕車搭載孫男外出,2人在車上因穿衣、購衣細故發生口角,進而拉扯、推打。孫父下車步行離去,孫男駕車自後方猛力撞擊父親致死。

全案一審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孫男無期徒刑。二審考量孫男坦承犯行,孫男母親請求從輕量刑,去年底改判有期徒刑20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後,施以監護5年。孫男上訴到最高法院。

高院今天召開羈押庭,開庭前孫男多次問律師「我媽說要來,怎麼沒來」。法官問孫男上訴理由以及對是否羈押的意見。

孫男表示,他對父親感到愧疚,想補償母親,母親有腦瘤、眼睛不好,他還年輕,想早一點出去照顧母親,也希望法官裁定停止羈押。但法官仍裁定繼續羈押。(編輯:李錫璋)10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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