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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電力公司提出的環差報告,台電考量未來電力系統備用容量恐不足,且為了因應高雄市環保局民國106年12月起削減興達發電廠秋冬季生煤許可量,考量大林電廠5號機組是既有燃氣機組,對環境衝擊相對較低,若持續運轉,對提供系統備用及備轉容量率有極大助益。
因此,台電擬變更大林電廠5號機組除役時程,將原本規劃新建2號機商轉後,既有的3至5號機組再除役拆除;變更為興建新2號機取得電業執照前,既有3至4號機先行除役,既有5號機則預定在民國111年12月31日除役。
為此變更,台電也承諾,將降低新1號機、新2號機及6號機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以達到5號機組延役期間,全廠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在變更前後無增量的目標。
環評委員今天在會中多擔憂大林電廠5號機組的安全問題;環評委員劉希平指出,大林5號機組從民國64年至今已經運轉44年,若延役恐怕成為全台最老的燃氣機組,應該進行安全性及安全狀況評估。
另外,也有環評委員批評,台電不應把減量作為拿來當作籌碼,這是誠意及信用問題,台電平常就應嘗試減量,把信用建立起來。
環評委員最後決議,要求開發單位敘明新1號、新2號機組及6號機氮氧化物等空污物具體減量措施及時程,並納入5號機延役安全評估及規劃導入第三方驗證機制,或提出檢驗報告,呈現延役期間衍生的各項環境負面影響及因應對策;全案建議通過送環評大會審查。(編輯:張雅淨)108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