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沙島擬開放觀光 國防部:尊重內政部規劃

▲東沙和台灣本島距離二百四十海里,各項生活設施、休憩和休假條件和本島比較,極為不便,一切日常生活所需均仰賴外來運補。圖為東沙島防區官兵配合定期運補商船,在碼頭卸載物資,讓生活補給不間斷,滿足相關單位戰訓需求。(圖/軍聞社提供)
▲東沙和台灣本島距離二百四十海里,各項生活設施、休憩和休假條件和本島比較,極為不便,一切日常生活所需均仰賴外來運補。圖為東沙島防區官兵配合定期運補商船,在碼頭卸載物資,讓生活補給不間斷,滿足相關單位戰訓需求。(圖/軍聞社提供)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內政部官員證實,內政部長徐國勇已於3週前搭機前往東沙島視察開放觀光可行性,初步規劃最快今年4月以包機方式,試辦3梯次生態旅遊。國防部官員今(31)日表示,尊重內政部規劃,但是目前東沙島登島仍須事先申請,且有資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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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對於內政部研擬開放東沙島開放觀光,國防部表示尊重,目前東沙島由海巡署官兵駐守,國防部會與其他部會作跨部會協調。陳中吉強調,國人登東沙島必須先行申請,且有資格限制。

太平島與東沙島駐防單位在2000年以後自海軍陸戰隊改為海巡署官兵,兩座島嶼都被列為「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並在2013年訂定東沙、南沙登島相關規定。

依據國防部規定,可登島者共有4類人員,第一類為執行公務、從事國防安全事務人員;第二類為跟國防部訂定契約的工商組織,或從事國防事務人員;第三類是實際從事國防安全事務的外國籍人士,第四類為從事裝備維保或學術研究人員。

另外,有3類人員依規定不可以登島,包括為觸犯內亂外患罪者、中國人民在台灣設籍未滿20年者,或港澳人民在台灣設籍未滿10年者、具備雙重國籍者。登島者須檢附5項資料,分別為政府機關核定公函、非雙重國籍佐證資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保密切結、公務或履行契約佐證資料等。也因空軍司令部須將申請登島者的資料送到移民署、警政署相關單位實施人員查核,才須45天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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