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在強化指標質化要求方面,規劃以「實際落實情形」作為評核重點,即訂定政策外,還需落實或執行達一定條件並加以揭露始能得分,提高質化評分效果。
此外,透過「分級給分題」如:「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說明職權範圍、當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及進修情形,構面內可得分; 若該主管非由公司其他職位人員兼任,則可額外加分」等,期望依執行程度或採行公司治理措施進階程度不同,給予不同評分回饋。
證交所表示,本次宣導會除加強說明評鑑指標修正重點,搭配以釋例方式說明評鑑指南外,並針對 107 年度發布之「新版公司治理藍圖 (2018~2020)」與「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等重要措施進行說明,強化董事會組織職能之了解。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鉅亨網》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