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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為有人謊報,聞到郭男等3人身上有酒味,要他們搭計程車離開,郭男等人同意,卻遲遲不走,警方見他們騎乘的機車上有包包,好心地拿起來,要他們帶走,卻驚覺包包頗重,檢查後起出改造槍械及毒品吸食器。
楊男見狀,就叫郭男坦承持有,郭男也說是他的,但警方在包包中找到楊男的皮夾和證件,就將3人全帶回,還請郭男的雙親到派出所,郭男見父母來了,也被告知擁槍是5年以上的重罪,才說改造槍械不是他的。
警方對3人驗尿,也僅郭男是陰性,其他2人分別有安非他命及K他命的陽性反應。警方訊後,依槍砲罪嫌移送楊男,毒品部份函送楊男及林男。(編輯:黃世雅)10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