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戴男酒後開車載著3人行經關西鎮台三線55.8公里北上車道時,正好一名龍姓少年騎機車戴著16歲劉姓少女因躲避貓狗自撞電線桿,兩人受傷倒地。戴男汽車撞上地上的劉女,劉女送醫後不治。
判決表示,戴男等人下車觀看劉女傷勢後,要求胞弟開車將其他2人載走,自己留在現場假裝路人觀看後離開。警方根據現場監視器及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翌日凌晨找到戴男,測出他的酒精濃度仍達每公升0.73毫克。
檢方查出,戴男已有5次酒駕前科,已於105年間被吊銷駕照,但他仍酒後駕車上路,肇事致死後逃逸,依酒駕致死罪及肇事逃逸罪起訴戴男。法院審理後,一審判處戴男6年6月徒刑。
檢方與戴男均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仍判戴男酒駕肇事致死罪5年徒刑,肇事逃逸罪2年徒刑,合併執行6年6月。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