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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主席柯林斯(Damian Collins)警告:「無法辨識身分的來源,透過我們每日使用的主要社群媒體平台,不間斷對民眾惡意發送謠言和個人化『隱藏貼文廣告』(dark adverts),危及民主。」
法新社報導,柯林斯還表示,臉書「對我們的提問,給予不完整、不坦白且有時誤導的答案,刻意企圖阻撓我們的工作」。
數位、文化、媒體暨運動委員會曾3度要求臉書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出面說明,都遭到拒絕。
報告還說:「不該允許臉書這類企業在網路世界行事如同『數位幫派分子』(digital gangsters),自以為超前和超越法律。…社群媒體企業無法躲在自己只是『平台』的說詞背後,堅稱自己沒有監管自身網站內容的責任。」
數位、文化、媒體暨運動委員會要求所有科技企業接受強制的倫理準則(code of ethics)規範,並交由獨立監管單位監督。
委員會還說,應該強制臉書刪除「有害內容的來源」和謠言。
報告表示:「我們進一步建議政府對過去幾場選舉展開獨立調查,包括2017年的英國國會選舉、2016年的脫歐公投和2014年的蘇格蘭獨立公投,以探究外國影響力的實際情況如何。」
路透社報導,臉書公共政策經理帕蘭特(KarimPalant)今天回應表示:「我們對於有意義的監管持開放態度,並支持委員會建議的選舉法改革。」
帕蘭特還說,和一年前相較,臉書「已非同樣的公司」,已對自身程序做出重大改變。(譯者:張正芊/核稿:林治平)108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