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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晚間表示,1月22日派員前往長榮航空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並依勞動檢查法規定,主動通知企業工會派員到場陪同檢查。
勞動局表示,經過調查後,長榮航空未有預防機艙內作業勞工於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暴力預防措施,認定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已依法裁處並通知限期改善,並將於改善期限屆滿後,擇日實施複查。
長榮航空回應,對於空服員在機上作業,公司已製作「職安衛作業風險評估表」,鑑別出有職場不法侵害的風險,唯未涵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經勞檢員認為尚有未詳盡之處,目前已著手進行相關改進措施。(編輯:方沛清)108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