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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指出,103年至106年間,共7次向中央提出爭取新台幣4億餘元,作為興建新港高中校舍工程經費,但教育部都以縣立高中興建、維護等費用,須由縣府自行籌措等,要求縣府「審慎考量」,遲未同意補助,縣府礙於財政困境尚未紓解,決定終止興建計畫。
教育處長徐永鴻表示,有鑒於全台少子化趨勢,苗栗縣就學機會已達飽和,學生數逐年下降,未來將衍生校舍閒置,若持續興建新港高中,恐怕衝擊周邊學校招生,同時排擠其他學校資源,影響教育資源公平分配,因此決定停止興設新港高中。
至於新港高中用地,將透過都市計畫變更,以「友善高齡、幸福學子、樂活新港」為目標,規劃「親子運動區、樂齡運動區、青少年運動區」等多功能運動公園,提供家庭親子與銀髮族之休閒需求。(編輯:李錫璋)108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