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高中職停辦多時 教部:3年內未轉型須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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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9日電)媒體今天報導,全國有6所高中職停招、停辦多時,成為當地人口中的「鬼屋」。教育部表示,今年1月15日已完成修法,要求學校必須在3年內完成轉型,否則將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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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教育部轄下共有6所高中職停辦多時,其中一校民國90年就停招至今,校舍荒廢已久,成為當地居民口中的鬼屋,始終無法完成解散清算。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韓春樹表示,過去無明確法源規定解散期限,今年1月15日已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其中第37條訂出3年期限。目前教育部所轄停辦、停招多時的6校,都會依此辦法,從1月15日計畫,在3年內完成相關程序。

韓春樹進一步解釋,依法學校可以恢復辦理、新設私立學校、與其他學校法人合併,或者變更為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財團法人。但若在3年期限內未完成上述任何程序,就必須解散清算。

韓春樹提到,教育部所轄6校中,有1校想要復辦,但考量少子女化趨勢,教育部必須審慎審核。其餘各校多數想轉型為其他法人,涉及到主管機關的轉移,須跨政府部門會審,將持續輔導。

韓春樹表示,只要有一個轉型成功的案例,「後續就會很快」,因此第一案一定要非常謹慎地審核,讓其他學校能有所依循。(編輯:管中維)1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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