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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維冠大樓倒塌而受困53小時的曹瑋瓴,在震災中遭遇7名至親過世,目前租住永康區。她得知判決定讞後說,判再多刑也換不回所有人命,回應判決結果也沒有任何意義,所有的一切都過去了,只能接受現實,努力往前走。
維冠大樓住戶洪家益,被救出後雙腿截肢,住院長達285天。他表示,早與老婆學習看淡一切,不管判決如何,傷害已經造成,就算判死刑,他也沒辦法恢復,不接受也不能怎樣,把自己生活過好才是最重要的。
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及鄭進貴、結構技師鄭東旭在二審時全被判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另一名被告、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二審時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林明輝放棄上訴,已於民國106年9月21日入監服刑。(編輯:戴光育)10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