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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桃園一名男子,不顧年邁母親失智、大小便失禁、無自主能力,將母親關在房間裡,一個禮拜只放 2 塊蛋糕、豆漿、奶茶,導致母親活活被餓死,法醫解剖發現,男子母親生前嚴重營養不良,當時正值寒冬,母親身上也只有簡單一件衣物,顯然男子有遺棄行為。
男子出庭時聲稱,自己照顧 2 名老人長達 11 年,還需照顧不到 1 歲的嬰兒,才會「疏忽」照顧母親,承諾會負法律責任,並請求法官考量他經濟狀況不佳從輕量刑,早日出來照顧妻小。由此事件得知,「長期照護壓力」、「經濟狀況不佳」、「未對外求援」成為壓倒照護者使之施虐的最後一根稻草。
當照護者壓力過大時該如何向外求援?大同老人服務中心李主任說明,各縣市政府會提供「喘息服務」,而喘息服務又可分為兩類,「居家式喘息服務」與「機構式喘息服務」,前者是政府至家中照顧服務對象,後者則是安排服務對象至合約的護理之家、養護中心全日照顧,其實多少都能緩解照護壓力,防止虐待憾事發生。
而除了長久照護壓力過大及經濟問題,李主任提到其實社工們碰到「情感糾葛」、「財務糾紛」之案例時,是更難處理,陷入膠著的。日前他們碰過一名女子直接將一位中度失能的男子放置在老人服務中心,並說「我跟他已經離婚,沒有關係了,你們把他安置吧!」錯愕的社工趕緊詢問老人是否有兒女的聯絡電話,但能夠開口說話的老人卻始終不發一語,社工在無奈之下只好先將他緊急安置在機構。
事後,經社工深入瞭解,老人有過兩段婚姻,他將自己的房子過戶給第二任老婆後,兩人就辦理離婚,後來他不幸遭遇車禍中度失能,第二任老婆不想照顧、第一任老婆生下的兒女也因未分到房產而心生不滿,長期累積的憤怒情緒再加上財務分配不均的問題,才導致老人落得此淒涼境地。
李主任無奈搖頭地說,他們在跟家屬接洽時,老人子女聽聞後冷淡回應並說「你們就走法院程序吧,他心知肚明自己做過什麼事。」還以陌生人口吻說出「他怎麼會把自己搞成這個樣子?連一棟房子都沒有。」李主任皺眉想不明白為何原本是子女的照顧義務,竟是用父母有沒有給家產來計算?
在台灣對於老人觀念上還未翻轉之時,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副秘書長李碧姿坦言,身為長者應該多愛自己一點,許多嚴重的家暴案件會發生,其實是因為父母都怕小孩會留下案底,所以自己總是一再隱忍,等到社工們接到通報後,情況通常已經變成棘手、難處理了。
以現實面來講,李碧姿表示,長輩應該為自己留點退路,接近生命尾聲時「財產就是尊嚴」,在意識清楚前,趕快將財產成立一個「自益信託」信託財產登記於受託人名下,由受託人依照信託契約之意旨,管理信託財產,日後才能避免不肖的兒女覬覦信託財產。
在理想世界裡,子女能耐心陪完長輩走完人生的最後一哩路,當然能讓面對「死亡焦慮」的長者們心裡安慰不少。但在現實生活中,子女往往面臨的是龐大且長期的照護壓力,這時最重要的,除了翻轉對於老人價值的態度之外,親屬適當向外求援也是必要的,照顧家人是「家務事」不需要外人插手的時代已過,唯有在社會網絡的大家共同來改變,虐待案例才會日益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