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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今天受訪,職災保險法草案目前除了要提高職災保險的投保薪資上限、擴大納保對象之外,目前也傾向更改失能與遺屬年金給付的計算方式,刪除原本的年資規定,改由按投保薪資一定比例給付。
鄧明斌說,以採用50%的比例來說,投保薪資新台幣3萬元的失能勞工不論工作幾年,都可以領到1萬5000元的給付金額。
至於是否會因此對財務有所影響,鄧明斌認為,職災保險採隨收隨付制,因此財務上並不會像勞保年金一樣,有破產問題。
鄧明斌說,草案中也預計提撥20%保費,提供給職業安全衛生署做職災預防重建,避免有可能出現的經費短缺問題。(編輯:方沛清)10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