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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小客車租賃業的抗爭,是10%違法與UBER合作的業者,綁架其他90%合法業者。
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副理事長鄭力嘉說,UBER與少數租賃車業者合作以「假租賃,真載客」方式非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然後剝削司機抽取高達25%至33%的高額費用,牟取暴利,完全罔顧公路法第34條規定的分業營運規則。
鄭力嘉說,UBER假借共享經濟之名,迴避運輸業法規限制,利用非法司機與合法司機惡性競爭,近半年已釀7件計程車司機因生計受困而自殺,交通部修正法規是為了杜絕UBER繼續「假租賃,真載客」的行為,絕大多數未與UBER合作的合法租賃車業者及司機的原有業務根本不受影響。
鄭力嘉指出,依公路法規定,小客車租賃業本來就是以出租小客車供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範圍,因UBER的濫用導致租賃業跨業經營客運業務,卻又不受原有客運業的規範,不僅讓叫車的乘客變成租車人,而可能要承擔代僱駕駛肇事的連帶責任,加上司機不受客運業法規規範必須由警政機關列管,根本無法確認哪些人開UBER載客,是乘客安全的大漏洞。
鄭力嘉也呼籲UBER別再躲在後面當操縱者,否則不排除仿效美國紐約計程車司機及UBER司機聯合走上街頭抗議UBER剝削的模式,發動合法租賃車代僱駕駛與計程車司機共同上街要求UBER退出台灣的抗爭。(編輯:管中維)10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