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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導,代理孕母體內的兩個受精卵的精子分別取自兩名父親,等到孩子數個月大、一家四口搬回美國,國務院以僅其中一個雙胞胎與美國爸爸有血緣關係為由,承認艾登是美國公民,但拒絕承認伊森的美國身分。
這對同志伴侶提訴後,法官昨天裁定,伊森的家長是美國公民,應和他雙胞胎兄弟享有相同權利。
幫這對同志伴侶打官司的倡議團體「移民平權」(Immigration Equality)負責人莫里斯(Aaron C.Morris)今天說:「這對伊森和他的家人來說是一大勝利。」
「伊森將不再被看作是艾登沒有美國身分的雙胞胎兄弟。」
國務院表明他們只是遵照政策,因為美國政策明文規定,外國出生的子女必須與美國父母有血緣關係,才能取得美國公民身分。
莫里斯說:「儘管裁決並未明確裁定國務院的政策非法,但強烈指向國務院應自行採取行動。我們將持續打拚,直到所有同性伴侶的關係獲得全方位認可為止。」
伊拉德和安德魯今天表示,他們對法官的決定鬆了一口氣,一家人終於能回歸正常生活。
安德魯說:「整整2年來,我們每天都能感受到此事帶來的負荷。不知道伊森能不能留在美國,讓我們每晚輾轉難眠。」
「現在,我們的家庭完整且安全。」(譯者:王品軒/核稿:蔡佳敏)108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