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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銀行法第 50 條規定,銀行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 30% 為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其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 15%。京城銀目前實收資本額 115.12 億元,股利配發上限即為每股現金股利 1.5 元。
戴誠志表示,雖然去年京城銀遇到兩個「颱風」,一個是認列華映債權損失、一個是認列股票評價損失,導致獲利下滑,但是董事會仍決議配息 1.5 元的上限金額。
京城銀截至去年底的帳上未分配盈餘高達 146.99 億元,法定盈餘公積為 95.55 億元。以去年稅後純益 28.77 億元來看,按規定提列 3 成估算,今年底法定盈餘公積可望提升至 104.18 億元,達成率自 83% 提升至 90.5%,若今年獲利持穩回復正軌,預期將可突破法定門檻,達到提高配息率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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