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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日也提到,華映之前因財務狀況不佳,已被證交所要求按月公告高流動性資產及短期借款相關財務資訊等重大訊息,至於有關裁員部分,華映應依勞工相關法令辦理,依法保障員工權益。
金管會還說,華映在2012年5月已因淨值低於股本及連續3年虧損,遭證交所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納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重點專區警示。在2013年5月淨值低於股本3/10,並在2018年12月向法院聲請重整,證交所除了請華映辦理資訊公開,並將其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採分盤交易方式,提醒投資人注意。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立法院也強調,華映一定要維護員工權益,並符合勞基法相關規範。此外,債權銀行已介入做重整協商,目前重整聲請被駁回,在抗告當中,若華映再取得重整,從債權銀行觀點來看,應會希望有完全的主導性。
至於若華映債務風波擴大會不會對董監求償?顧立雄說,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會進行,投保中心會關心歷年董監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