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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同志家長Jovi也帶著孩子、伴侶親臨記者會,她說,她是一名母親、也是女同志,她的孩子剛出生時,因呼吸衰竭無法急救,孩子另一個母親卻因為不是孩子身分證上的家長,無法簽署手術同意書,「想問下賴士葆,有沒有考慮過,您的家人如果躺在手術室,等您簽名時卻無法簽、基本保障都沒有,你還說你是愛孩子、關心下一代嗎?」
Jovi指出,孩子即將上小學,雖然有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簽署監護權代理,可是她的太太現在連入學證明、住院簽名都不能簽,反同提的法案不能給予同志家庭保障,為何還要存在?「想問下大家,如果你的孩子,連你的孩子都不能當時,你還願意簽署法案嗎?這個法案是傷害人民、傷害下一代、不公不義,具有歧視的法案,懇請委員秉持愛人愛己、愛民心情撤簽法案」。
另名同志家長小龜(化名)也說,法律沒有保障她們的家庭和權益,在她戶口名簿中,她的伴侶以及女兒,是寄居的路人甲乙,甚至不能幫她們辦信用卡副卡、團保、郵局開戶等,因為我們在法律上就是陌生人;她憂心,倘若伴侶發生意外、離開她們,女兒撫養權卻不再她手中,這是多麼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