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法案不給同志家庭保障 挺同團體籲賴士葆撤案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團體呼籲賴士葆撤回反同法案。   (圖/記者吳承翰攝)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團體呼籲賴士葆撤回反同法案。 (圖/記者吳承翰攝)

記者吳承翰 / 台北報導

攸關同性婚姻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日前逕付二讀,在反同團體一代幸福聯盟極力遊說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沈智慧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也將在明(14)日院會中拚逕付二讀。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賴士葆撤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同志家庭,無路可退 」、「留給同志家庭一條活路」!挺同團體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前大聲疾呼,呼籲賴士葆撤案,讓同志家庭融入台灣社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指出,反同團體推出反同法案,基本上不給同志家庭任何保障,呼籲賴士葆在明天院會之前、退回法案;他們指出,社會、立委可能可能不了解同志家庭而害怕、排斥,所以同志們會一再上街,讓大家看到同志家庭的處境為何。

一名同志家長Jovi也帶著孩子、伴侶親臨記者會,她說,她是一名母親、也是女同志,她的孩子剛出生時,因呼吸衰竭無法急救,孩子另一個母親卻因為不是孩子身分證上的家長,無法簽署手術同意書,「想問下賴士葆,有沒有考慮過,您的家人如果躺在手術室,等您簽名時卻無法簽、基本保障都沒有,你還說你是愛孩子、關心下一代嗎?」

Jovi指出,孩子即將上小學,雖然有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簽署監護權代理,可是她的太太現在連入學證明、住院簽名都不能簽,反同提的法案不能給予同志家庭保障,為何還要存在?「想問下大家,如果你的孩子,連你的孩子都不能當時,你還願意簽署法案嗎?這個法案是傷害人民、傷害下一代、不公不義,具有歧視的法案,懇請委員秉持愛人愛己、愛民心情撤簽法案」。

另名同志家長小龜(化名)也說,法律沒有保障她們的家庭和權益,在她戶口名簿中,她的伴侶以及女兒,是寄居的路人甲乙,甚至不能幫她們辦信用卡副卡、團保、郵局開戶等,因為我們在法律上就是陌生人;她憂心,倘若伴侶發生意外、離開她們,女兒撫養權卻不再她手中,這是多麼痛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