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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指出,與會者多數表示,對於目前中國 OTT TV 業者進入台灣市場的規劃,除攸關國內 OTT 產業發展,實質上牽涉國安及文化等問題,建議政府應提高層級與關注,並由各相關權責部會,進一步共同研商處理。
文化部表示,中國愛奇藝曾於 2016 年以資訊服務業,申請在台設立公司經營影視音內容服務,屬中資來臺,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相關規定,認定非屬現階段陸資來台投資的許可項目,且考量產業平等互惠,台灣 OTT TV 現也無法赴中,因此文化部建議經濟部投審會不予同意。
NCC 則表示,將尊重文化部、陸委會及經濟部投審會職權,文化部與 NCC 將建請行政院召集跨部會共同合作處理。
此外,針對出版業網路侵權與因應、無線多媒體機上盒查處結果,NCC 表示,目前違法機上盒查處部分已有成效,將持續加強執行射頻器材審驗的市場管理,並協助司法警察機關,打擊無線多媒體機上盒非法訊源,保障合法影音著作。
「臺灣 OTT 交流平臺」是由文化部、通傳會、經濟部等政府機關及 OTT 業者共同成立,今年 5 月 16 日起定期由文化部與 NCC 輪流召開會議,該平臺非政策決定研商機制,而是常態性召開的交流會議,定期就產業發展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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