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孩」凌友詩遭罰要申訴 內政部:在大陸可沒機會

▲自稱是「台灣平凡女孩」的台籍中國大陸政協委員凌友詩,日前在兩會中一席演說引發各界議論,內政部對其開處新台幣 50 萬元,凌友詩則表示「要保留申訴的權利!」(圖/中央社資料圖片/中新社提供)
▲自稱是「台灣平凡女孩」的台籍中國大陸政協委員凌友詩,日前在兩會中一席演說引發各界議論,內政部對其開處新台幣 50 萬元,凌友詩則表示「要保留申訴的權利!」(圖/中央社資料圖片/中新社提供)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自稱是「台灣平凡女孩」的台籍中國大陸政協委員凌友詩,日前在兩會中一席演說引發各界議論,內政部對其開處新台幣 50 萬元,凌友詩則表示「要保留申訴的權利!」對此,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17)日表示,政府依法所做的處分,人民仍有申訴管道,這就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在中國可沒有此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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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擔任政協委員的凌友詩,日前遭爆仍持有台灣戶籍、國籍,經內政部查證後適用兩岸條例規定,將處罰新台幣 50 萬元。

▲台籍凌友詩擔任中共政協委員,內政部 15 日表示,凌友詩公開發表統戰言論極其不當,決議處法定最高額新台幣 50 萬元罰鍰。(圖/中央社資料圖片/中新社提供)

凌友詩日前接受訪問時痛批這項裁定「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她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基於兩岸處於「交戰狀態」而制定,既然是交戰狀態法規,不准到中國大陸擔任黨、政、軍及政治性組織職務的限制,應只限於台灣現役軍人或者政府高層,「如果連一般基層公務員或普通百姓也限制,那就是違反人權、限制人民自由!」最後她更表示將對判決保留申訴的權利。

對此,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上午表示,申訴是中華民國國民依憲法與民主法治下,國民的基本權益,凌友詩既然仍保有台灣戶籍、國籍,當然有權回到台灣提出申訴,「這就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在中國可沒有此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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