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民基金會痛批 澎放寬12浬拖網禁令恐成生態浩劫

▲澎湖縣政府研議放寬12海浬禁止50噸以上拖網漁船的規定,海洋公民基金會極力反對,認為此舉明顯違反全球海洋保育的趨勢。(圖/記者張塵攝,2019.03.18)
▲澎湖縣政府研議放寬12海浬禁止50噸以上拖網漁船的規定,海洋公民基金會極力反對,認為此舉明顯違反全球海洋保育的趨勢。(圖/記者張塵攝,2019.03.18)

記者張塵 / 澎湖報導

針對澎湖縣政府研議放寬12海浬禁止50噸以上拖網漁船的規定,海洋公民基金會18日發出聲明極力反對,認為縣府此舉明顯違反全球海洋保育的趨勢,如果解禁將加速澎湖海洋資源枯竭,他們將發函籲請主管的漁業署、海巡署務必要堅守12海浬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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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縣府允諾制訂自治條例向漁業署爭取開放解禁,避開魚類繁衍期及大小通吃的可能。(圖/記者張塵攝,2019.03.18)

賴峰偉在日前與外垵漁民座談會中,對於漁民希望放寬50噸以上拖網漁船12海浬限制,允諾制訂自治條例向漁業署爭取開放解禁。會中漁民同意,每年8月至翌年2月在離岸6海浬外作業、網目不大於10公分、自主紀錄漁業日誌調查海洋資源等方式,來避開魚類繁衍期及大小通吃的可能。


▲海洋公民基金會認為,澎湖縣政府此舉完全違反國際保育的潮流,將釀成海洋生態的巨大浩劫。(圖/記者張塵攝,2019.03.18)

海洋公民基金會表示,管制拖網漁船是全球趨勢,美國在2006年全面禁止美國西岸從加拿大到墨西哥的底拖網漁業,面積達15萬平方英里;國際性「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2007年由各國決議,對其管轄全球25%海域,由各國禁止拖網漁業。香港、智利、加拿大都立法禁止。因此該基金會堅決反對,澎湖縣政府放寬拖網漁業管理措施,一網打盡(不分大小、魚種)、甚至破壞海洋生物棲地(讓海底沙漠化)的傳統捕魚方式,這些都是海洋生態的殺手。

另外澎湖縣海洋資源快速枯竭,根據澎湖縣政府資料顯示,各年度漁業捕撈生產量,已經從1991年的最高峰44889公噸,減少至2017年8551公噸,近海漁業更從38741公噸減少至2783公噸,如果貿然解禁拖網漁業,澎湖再過幾年恐將面臨無魚可捕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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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