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吉娃/社工爭取勞權反遭解雇,合理嗎?

家暴社工指出,向服務機構爭取應有的勞動權益,結果反遭解雇。(圖/Unsplash)
家暴社工指出,向服務機構爭取應有的勞動權益,結果反遭解雇。(圖/Unsplash)

文 / 吉娃

吉娃/前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家暴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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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1是我在這單位剛好滿第五年,是我的第一份正職工作,在這五年當中,我學習到許多專業的知識及服務個案的技巧,我也很喜歡工作的氛圍,同事跟督導都很友善,彼此都不會吝嗇分享自已的生活,甚至更深層的內心想法,真的一度以為這就是我第二個家。

然而直至去年12月開始,我們幾個同事因為開始意識到薪資制度有問題,希望能跟機構有個機會討論,機構向我們簡略回應我們的問題,但仍模糊不清,且剛好不知道何人向家防中心陳情機構,我們幾個同事壓根都不知道是誰,但機構就斷定是我們當中的一人,因此開始遷怒於我們,開始一連串打壓。某天突然宣布要調派兩名同事去桃園支援、有同事工作表現很好卻沒有被調薪、突然宣布改變人事規章、員工福利縮減、取消兩個月的團督、午休時間縮短、增加年度兩次考核制度,我們為了保障自己權益,事先就加入工會,並希望可以透過工會協調,但機構一直不肯跟工會協調,甚至個別約談我們時,我們提出想要跟工會一起協調,但機構卻說工會沒有代表性,一個社工面臨四個主管,權利位階上本來就不平等,即使機構表面上笑著說要好好跟我們溝通,但這種約談情境中的壓力及緊張,並不是如你們所說可以暢所欲言,甚至還說我們幾個已經被列入黑名單,這種身心壓力有如白色恐怖,不是嗎?你們能否認我們的主觀感受嗎?

我們透過管道跟家防中心主任會談,主任也表示會調查薪資制度,機構也承諾說會找時間再次跟我們說明及了解我們的訴求,但卻在2019年3月18日下午4點30分,我們七個人(其中一位剛好外勤,實際六個人),被叫去會議室裡,裡面有秘書、秘書長、律師、前任理事長、現任理事長五人,現任理事長質疑我們幾個人在網路散布不實謠言,重大污辱機構名譽,且聲稱薪資制度沒有問題,藉此解雇我們七人,並要求我們收拾個人物品5點半離開,明天開始就不用來上班,後續有關個案的工作我們都不需要交接,機構會自己想辦法處理,明天不用來了…

這是我的幻覺嗎?這是所謂的NGO?對於社工的勞動權益不屑一顧,即使影響到個案權益也無動於衷?機構如此大刀闊斧的解決掉我們幾個人…

只能用心如死灰來形容,原本說好要找時間解釋呢?原本答應員工福利不會變動呢?如此出爾反爾的雇主…究竟是為了什麼目的營運的?

我心情沮喪、表面裝做沒事樣貌收拾物品,一邊收拾一邊眼淚不爭氣的留下來。

「這幾年的回憶與時光,終究是錯付了!」

我是家暴社工,離開前我沒積欠記錄,但是卻被機構狠心的解雇。

補上,被說有嚴重汙辱機構名譽,不實謠言的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tpswunion/photos/a.1593200460995370/2187114784937265/?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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