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獨董荒 金管會祭出三招 最快上半年上路

▲ 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 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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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等事件後,一度引爆獨董辭職潮,此外,雖然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已經走馬上任,但過程中引發的大學教授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爭議,在在都凸顯獨董荒的問題,為解決獨董荒,金管會今 (19) 日祭出三招放寬獨董相關規定,其中,現行規定是公司所有「受雇人」的配偶及近親都不得出任獨任,但未來放寬為只限「經理人」的配偶與近親才受限不得出任獨董,最快上半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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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天預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辦法、薪酬委員會設置辦法、董事會議事辦法、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法等,預告期 60 天。

自從樂陞案爆發後,過去四年,因為獨董責任重、報酬不高,獨董請辭超過 300 人,出現獨董荒;而上市櫃公司在 2022 年以前必須設立審計委員會,由於審計委員會至少要由 3 名獨董組成,面對獨董愈來愈難找,因此解決獨董荒成為主管機關重要任務。

金管會今天預告放寬獨董設置辦法,參考美、英、新加坡及香港做法,首先、依照現行規定,所有公司「受僱人」的配偶及近親,都不能擔任公司獨董,但未來將放寬為「經理人」層級以上的配偶及近親,才需受限不能擔任公司獨董。

不過外界擔憂,如果獨董安排配偶或子女等進入公司擔任非經理人層級的一般員工,是否會出現法規漏洞?金管會表示,獨董仍須符合證交法第 14 條之 2 規定,保持獨立性,不得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的利害關係,如果經查證違反證交法規定,獨董將會被解職。

第二,依現行規定,獨董在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不得為公司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新規定將放寬為,不得為公司提供審計相關服務,至於非審計相關服務,例如商務、法務、財務及會計等服務,則以二年累計取得報酬有無超過 50 萬元認定,超過就不行,「50 萬元」門檻主要是因為我國過半數獨董的年薪都低於 50 萬元而訂出此門檻。

金管會還表示,第三、此次還明定股東及董事會提供獨立董事推薦名單時,應檢附被提名人符合專業資格、獨立性及兼職限制等文件。另配合公司法簡化提名董事的提名作業程序,刪除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的承諾書、無公司法第 30 條規定情事的聲明書等文件。

此外,一位獨董最多只能再兼任另三家獨董,但若是金控母公司獨董兼任子公司獨董,則可有一家子公司免計入兼任家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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