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所獎勵金 新北衛生局:依法發給未浮濫

中央社 健康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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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黃旭昇新北20日電)新北市府衛生局今天表示,衛生所獎勵金分配都照行政院、衛生局規範,並未特別浮濫發獎金。三芝衛生所主任蕭秋勇表示,在偏鄉醫術獲居民信任,才會常找他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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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三芝區衛生所遭爆料,衛生所主任蕭秋勇「因為濫開藥物,藉以領取高額獎勵金」。面對媒體的報導,蕭秋勇今天如常看診。他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過去因鼓勵醫師前往偏遠地區服務,才有所謂的獎金,這制度已實施10多年了。

蕭秋勇說,新北市有18個衛生所主任同樣依衛生局的相關規定領取每月30萬元的獎金,他並沒有領比較多。他在地方行醫多年,醫術也獲居民信任,才會常找他看病,他一年看診人數達3萬多人次。

蕭秋勇認為是前員工離職後對外投訴爆料,他自己獲得的獎金也都依法行事取得,並沒有「肥不肥」的問題。

新北市府衛生局簡任技正林惠萍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澄清,獎金來源為門診醫療作業、長期照護、預防保健等。包含三芝衛生所在內,並未特別浮濫發獎金。發獎金與是否濫用管制藥物,兩件事情不可混為一談,彼此更沒有關聯性。

林惠萍澄清,新北市衛生所人員獎勵金分配,是依據行政院所頒定「地方機關慢性病防治所與衛生所及健康服務中心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且為求合理分配,秉持不同工不同酬精神,市府也有訂定發給原則。

她強調,這些獎勵金不是只有衛生所醫師看診的獎金,整個醫療作業基金包括門診、及失能、失智、居家服務等長照,還有抹片檢查、癌症篩檢、預防注射等公共衛生預防保健。

林惠萍表示,透過健保署支給的金額,留存10%為衛生局統籌基金、6%為衛生所留存基金,剩下的84%會依照衛生所績效評估委員會按照績效評核原則發給,醫師最高每個月獎金新台幣30萬元,其他人員為本俸的兩倍。

依據衛生局統計,包括三芝衛生所在內,新北市在106年有16名衛生所主任(醫師)每月領30萬元獎金,107年也超過半數都領最高額的30萬元獎金。林惠萍說,發放過程「依法有據,並沒有比其他縣市高。」

至於管制用藥是否過於浮濫,林惠萍表示,涉及醫師對於病患用藥需求的專業評估,會調閱稽查三芝衛生所最近3個月的病歷,並由神經內科醫師等組成專家小組審視。

她說,「有多少證據做多少事」,若浮濫會移送給衛生福利部食藥署、衛生局考績小組、醫師懲戒委員會進一步調查。是否違反醫療常規,這些都要尊重專業的判斷與審查,不是報導或居民說的算數。針對三芝衛生所管制藥品使用的情形,衛生局104年以後,多次後續加強查核,至今並未違規。(編輯:李錫璋)1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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