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主任涉賄選 檢方請求從重量刑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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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0日電)嘉南農田水利會嘉義區管理處李姓主任、呂姓女技工,涉嫌為嘉義市兩名市議員系統性買票,檢方今天起訴李、呂等11人,其中李姓主任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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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涉嫌系統性買票的54歲李姓主任,因與嘉義市西區某女議員候選人的丈夫熟識;41歲呂姓女技工則因丈夫擔任過這名女議員候選人丈夫的司機,加上自己被引介到水利會工作,因而對女議員的丈夫感念在心。

李姓主任與呂姓女技工因為這層關係,也與嘉義市東區某市議員候選人熟悉,去年8、9月間,李姓主任涉嫌利用8名水利會員工到嘉義管理處洽公時,提出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代價,為兩名市議員候選人買票。

李姓主任並要求這8名員工提供自己及同戶或親友具投票權人的名冊,等到所屬提供名冊後,於去年9月17日將賄款裝在牛皮紙袋,再將牛皮紙袋交給呂姓女技工,由呂女轉交給提供名冊的員工。

此外,李姓主任去年8月間利用員工聚餐場合,向范姓男子提出代為蒐集名冊買票,范男應允後拿到1萬5000元賄款,自己再補貼3000元,共1萬8000元賄款發給選民。案發後,部分被告坦承收賄,並繳回賄款。

李姓主任在檢察官偵訊時供稱,因與兩名候選人有交情,為求兩人當選,自掏腰包將賄款6萬多元交由呂姓女技工等人代為買票。

但是檢察官查出,李姓主任月薪約7萬餘元,每月除了固定提款1至2萬元作為生活開銷外,餘款都留存郵局,並無大筆金額提領紀錄;另被告呂姓女技工月薪3萬餘元,每月薪資幾乎提領一空,經濟狀況不佳。

檢方調查,自106年11月至107年12月間,有數筆可疑現金存入被告李男、呂女戶頭,可見兩人用以賄選的資金並非兩人所有,而是幕後另外有人提供資金,由兩人向選民買票行賄。

起訴書指出,李、呂兩人為水利會員工,李男更為水利會嘉義管理處主任,竟濫用機關資源以及長官部屬關係對員工施壓,要求員工抄寫名冊、交付賄款,嚴重斲傷機關形象,且遭查獲後,還飾詞掩護幕後提供資金者,犯後態度不佳,請予從重量刑。(編輯:翁翠萍)1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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