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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表示,兩辦法施行後,NCC已完成106年及107年上半年無線及衛星電視頻道播送本國節目情形查核。無論是在本國自製節目或本國自製新播節目時數都有增加,顯見相關政策的推行應有助於擴大境內本國自製節目的需求及通路。
NCC官員說,衛星頻道節目管理辦法對於戲劇、電影、綜藝及兒童等類型節目有相關定義,辦法修正後,擴大對綜藝的定義範圍,不僅是傳統認知的音樂、歌舞,也納入益智、行腳、美食或其他具有文化、藝術及娛樂等元素,或以前述方式呈現的生活資訊節目,也規範在內。
官員指出,相關辦法規定要有一定比例的本國節目、一定比例的新播率,此修正可讓業者做整體考量,看這4類節目如何排播,也考慮戲劇節目製播需要一定時間規劃,查核從半年改為1年,也較具彈性。
NCC表示,兩辦法的修正除考量產業界實務需求、保留業者彈性排播空間等因素外,更期使相關標準更加明確,以避免執法上的模糊空間。NCC將於近日依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進行預告、徵詢相關意見。(編輯:楊凱翔)10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