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以恐攻罪名起訴 荷蘭電車槍擊案凶嫌

中央社 國際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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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海牙21日綜合外電報導)荷蘭檢方今天發表聲明說,將以「恐攻」殺人罪名起訴18日電車槍擊案凶嫌,他明天將首度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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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表示:「37歲凶嫌將於週五出庭,起訴罪名包括恐攻殺害多人、殺人未遂和恐怖主義威脅。」

檢方指出,初步判定土耳其出生的凶嫌塔尼斯(Gokmen Tanis)是單獨犯案,但一切尚待調查工作結束方能確定。

「我們仍在調查,凶嫌的犯行是否全然基於恐怖主義動機,或者出於個人問題連同激化的意識形態。」(譯者:陳韻聿/核稿:張佑之)1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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