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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她決定選擇第三條路,即窮司法之途徑,「可審到哪裡,就審到哪裡」。要讓大家知道,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但絕不是可被汙衊。
陳佩琪強調「無意與任何人為敵,上訴只是展現我爭取清白的一種態度而已」。至於希望多大,是否真的可行,會再和律師討論,下星期四上訴終止前會給答案。
陳佩琪認為三立電視公司「54新觀點」節目在去年5月25日播出內容,主持人陳斐娟、來賓曾勁元刻意扭曲她與柯文哲的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發函要求登報道歉但未獲回應,委請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
陳佩琪訴請三立電視台、陳斐娟、曾勁元連帶賠償500萬元,並在三立官網刊登道歉啟事3個月。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在節目中所為言論,客觀上非侵害原告名譽權,一審判決她敗訴。(編輯:孫承武)108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