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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起訴某醫師被控逃漏稅五億案後,傳出檢察長彭坤業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卻遭檢察官質疑關說而拒絕」,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天責成台灣高等檢察署查處,高檢署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前往桃檢調查。
檢協會今天晚間發布聲明指出,就特定個案引發檢察長及檢察官職責行使分際問題,甚至引發關說疑義一案,不論實情為何,檢察系統內部及外界既有強烈質疑,支持法務部指派適當人員調查釐清事實真相,並依法究明相關責任。
聲明提到,檢察長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對所屬檢察官辦理個案有指揮監督權,檢察官則有服從命令的法定義務;法官法也明定檢察長行使指揮監督權若涉及行使強制處分、認定犯罪事實或適用法律,應以書面附理由為之;檢察官若不同意,應以書面敘明理由,請求檢察長行使職務移轉權或介入權。
檢協會認為,法律已明定檢察一體上下職權行使的陽光透明程序,本案檢察長及檢察官行使職權,有無適用相關規定既有爭議,自應予以釐清。(編輯:屈享平)108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