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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環保局長周錫福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下午4時三星鄉清潔隊通報環保局後,環保局立即派員前往稽查取締,並在現場發現肇事者為一名吳姓男子,並非附近工廠排放事件。
吳男向稽查員供稱,當時他在溪邊清洗容器時,不慎流出容器內殘留的紅色染劑,事後他立即抽水、阻止汙水擴大。
周錫福表示,稽查人員已抽樣帶回檢驗,待進一步結果,汙染情況在傍晚已漸消退,溪中生物也沒有傳出大量死亡情況。稽查人員也將依照水汙染防治法,對吳男裁罰新台幣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款。(編輯:張銘坤)108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