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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9月6日晚間8時多,長期處於心情憂鬱的蔡姓婦人認為丈夫生活痛苦,且因長期照顧對方身心俱疲,將先前購買的農藥除草劑倒入量杯,再倒到丈夫鼻胃管內強灌入口中,造成丈夫不斷哀嚎,蔡姓婦人見狀不忍撥打119報案,在警方到案時自首。
蔡姓婦人丈夫送醫救治後,仍因農藥中毒、腎衰竭,同年9月7日凌晨12時多因中毒性休克宣告死亡,案經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相驗遺體後,依殺人罪嫌偵查後起訴。
法院審理時,蔡姓婦人表示,要餵食農藥時有告知丈夫,對方也用眨眼、點頭方式示意「好」,本來也想跟丈夫一起死,但看到對方很難過,才會叫救護車;3名子女也出庭作證,指母親長期照顧父親,又疾病纏身,身心瀕臨崩潰極限。
法官審酌案件與一般謀財害命、逞兇鬥狠而殺人動機顯然有別,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且蔡姓婦人無前科紀錄,犯後坦認犯行,加上死者3名子女都不願對被告提告,顯有情輕法重情形,判處蔡姓婦人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編輯:李明宗)10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