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為實現公投案內容,教育部近日預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並納入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課程,以充實國中小性別平等教育的課程內涵。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原條文為「本法第17條第2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教育部修正條文為「本法第17條第2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教育部指出,因應公投結果,因此修正性平法施行細則第13條,希望提供適合孩子的性平課程,同時教導孩子尊重其他人、保護好自己、防治性騷擾,以落實性平法精神,不歧視、不霸凌性別氣質差異的人。(編輯:黃于)10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