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都發局進一步指出,今年此方案已收到800餘件申請案,針對申請案件進行初審,如在審查過程中發現民眾提供文件不齊全者,將陸續發函通知補件。初審結果不合格者,也都一一函知民眾。為使有租屋需求的市民能順利申請並獲得補貼,都發局同時提醒,許多申請人常忘記在申請書之切結事項欄簽名,或漏附低收入戶卡等證明文件;亦有部分申請案因租賃之房屋使用用途不符規定或租賃違建等情事而影響申請資格,請有意申請的民眾特別注意。
都發局再次提醒,有意申請的市民,務必把握最後幾天的申請機會,在3月31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送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或是自行在上班時間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