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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每年持續向文化部申請補助款,近年來成效優異,104年中央補助近新台幣︰2380萬元、105年中央補助近新台幣︰2850萬元、106年中央補助近新台幣︰4480萬元、107年中央補助近新台幣︰1100萬元,逐年倍數遞增。
文化局以新的文化資產價值表現,推動修復保存工作的轉變,平均一年同時進行10-15案,以維護古蹟、歷史建築最佳原風貌,作為提供維繫一般民眾印象中古蹟、歷史建築樸素景觀,活化利用諸如成為中醫診所、國樂館、文學館、圖書館等,歡迎民眾遊憩參觀,強化一般民眾守護金門的文化資產。
文化局表示,近年來串聯、開創、活化新型態的文化資產家族,在不同領域尋找合作的環結,突破現有之種種限制,以新的文化資產價值表現,推動文化資產保存、活化再利用之工作,帶給民眾更豐富的文化養分,融入歷史文化、人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