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烏石港邊遭倒事業廢棄物 公所揚言罰縣府

▲頭城烏石港邊遭倒事業廢棄物,頭城鎮長曹乾舜揚言對管理單位宜蘭縣政府交通處開罰。(圖/頭城鎮公所提供)
▲頭城烏石港邊遭倒事業廢棄物,頭城鎮長曹乾舜揚言對管理單位宜蘭縣政府交通處開罰。(圖/頭城鎮公所提供)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頭城烏石港地區原計畫做為停車場用地,由宜蘭縣政府交通處管理的土地遭不明人士傾倒事業廢棄物,頭城鎮長曹乾舜今(9)日呼籲縣府應盡速完成清理,否則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對此,縣府交通處長林國民坦承管理上確有疏失,將即刻進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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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城烏石港地區以衝浪、賞鯨聞名,隨著夏天腳步逼進,逐漸湧入大批遊客及衝浪人潮。頭城鎮長曹乾舜表示,近來發現該地區由宜蘭縣政府交通處經管,原本打算作為停車場的公有土地,遭不肖業者擅自傾倒大量事業廢棄物,破壞烏石港附近一帶的環境清潔。

曹乾舜表示,去(107)年1月18日,這塊由縣政府交通處管理的土地,就曾發生被傾倒垃圾及事業廢棄物的情況,鎮公所當時請縣政府派員會勘,希望縣府能立即執行這塊土地的維護與管理,並建議設置相關阻隔設施或圍籬,平時可以達到管制的效果,需要時也能方便開放使用,以杜絕遭人隨意傾倒事業廢棄物的情形。

曹乾舜說,令人遺憾的是,經過五百多天的等待,縣府依然無消無息無作為,致使這塊土地又再次遭人傾倒垃圾及事業廢棄物,成為頭城鎮新的髒亂點。曹乾舜指出,鎮公所在今(108)年3月27日再次函文給縣府,請縣政府在2個星期內完成垃圾清運工作,否則公所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對宜蘭縣政府進行查報與開罰。

對公所揚言開罰,縣府交通處長林國民表示,該地段去年確曾發生遭偷倒垃圾的問題,當時縣府即時進行清理,後來經各方會勘確認無停車需求暫時予以封閉,但後續並未確實進封閉,以至造成持續被偷倒垃圾。林國民坦言,交通處確實應該深切檢討。另外,對於今年3月27日公所的來文,林國民說,經查證確實有此公文,但因承辦人員未即時反應並簽辦,因此造成處理時程延宕。林國民表示,他知道這件事情後,旋即要求明天上午立即進行垃圾清查,預定當天就可以清理完成,並立即封閉該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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