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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表達抗議並提起上訴,表示歐盟監管機構已經超越權限,要求提供的數據資訊已經超出調查範圍。然而,法院在週二 (9 日) 駁回了這項上訴。
「法院認為,反對聲明中所定義的調查範圍符合 2015 年 9 月 3 日的州內會議和 2016 年 11 月 10 日的聽證會,並未延長。」法官表示。
在等待判決的同時,高通公司已同意歐盟的要求,以避免每日因延遲回應而帶來的 65.5 萬美元的罰款。
去年 1 月份,歐盟監管機構向高通開罰 12.3 億美元的罰款,指控高通排擠對手,與蘋果公司簽訂了為期五年的獨家協議。監管機構專員 Margrethe Vestager 表示,該協議使得蘋果公司不得從其他公司購買 iPhone 伺服器晶片,從而損害了 4G 伺服器產業的公平競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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