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王瑞民/Uber與 Airbnb,交通部能趕上時代?

▲ 交通部所提出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的條文修正規範 (簡稱「 103條之1運管新規」)一旦實行,將嚴重衝擊Uber在台發展。(圖/NOWnews資料照)
▲ 交通部所提出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的條文修正規範 (簡稱「 103條之1運管新規」)一旦實行,將嚴重衝擊Uber在台發展。(圖/NOWnews資料照)

文 / 王瑞民

王瑞民/高雄交通局前局長、交大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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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又稱「Uber條款」),預計4月26日實施,屆時Uber使用租賃車牌(RXX開頭)之原先規定,增列規定必須超過一小時。表面看起來,的確是把媒合平台的出租車跟小黃的營業對象,做一個市場區隔;但是實際來看,就是原先賀陳旦部長准許的Uber使用租賃車的作法,正式宣告不適用。所以幾萬輛已經從私家車,轉換成靠行設定登記於出租車行的Uber車輛,現在要多花錢贖回或是要重新領牌,小英政府決定捨棄汽車共享經濟之外,原先相信政府的幾萬個Uber家庭將墮入財務經濟的漩渦,也讓台灣的叫車市場更是落後於中國大陸。

Uber最大的錯就是單一壟斷性的經營平台,對司機抽取高達28%的服務費用,但是卻仍然擁有數以萬計的小客車駕駛願意加入,卻不適用舊有的管理法規。先前,交通部要求要納管、納保及納稅,因此Uber Taiwan自認為自己只是個資訊服務業,毋須去遵守運輸的特許行業管理法規之外,對於納保也是轉嫁到那些紙上租賃車行。而講到納稅,Uber也認為自己只是資訊服務業者非運輸業者,對於所收的那些車資,無法提供一個資費發票而只有一個收據。因此,相對於運輸行業的權利義務責任,其也就不在範圍之中,類似媒合但不保證後續運輸責任,千錯萬錯都是司機的錯。

同樣的道理與狀況,網路上超過數十家的媒合平台,類似Airbnb等公開販售媒合酒店旅館房間的,有哪一個老老實實的開立旅行社代收領據,而每一筆都向台灣政府繳稅支付的。政府三申五令禁止日租套房,但是網路平台上面隨便看隨便有。政府有辦法去修改法規限制Uber,但是有沒有辦法去箝制Airbnb等旅遊平台兜售空房呢?難道要台灣的飯店業者上街頭抗議,然後政府才要動起來呢?還是說交通部也要獎勵個幾百萬幾千萬的,補助本土旅館業者拉皮更新飯店硬體,或是補貼設備購置呢?

事實上,台灣這些提供Airbnb的空房來源也都是一般的小民家庭,走的是現在風行的共享經濟,其一旦成為氣候之後,往後政府再採取處罰動作,勢必比Uber的抗爭更是厲害。很不幸的旅館管理也屬於交通部的職權,隸屬於觀光局之下,交通部要不要也要求納管、納保跟納稅呢?台灣是國際的一部分,我們已經不可能鎖國而強迫百姓這不能做,那不能做。縱使Uber或是Airbnb擋不住,那專責的交通部也要有明確的態度跟準則,拿出你的專業態度而持續做下去,而不是閃躲想遊走兩面來騙選票。

無論如何,該專業管理的,偉大的交通部門領導者只想當網紅,深怕做事情沒人知。有些人晚上九點吃飯,也要曬一張盛滿米飯的碗,表示自己為國家挨餓受苦。沒事也要曬張照片說昨天上山,今天下海,自己有多辛苦。難道在仁愛路上面抗爭的小黃與Uber司機都是成天愛鬧事,整天吃飽閒閒沒事來抗爭的嗎?網紅無罪但是要有專業為背景,沒有人是天縱英明神武的,若要搞自己的小團隊就想治國平天下的話,還不如早早洗洗去睡。

想想,每天晚上有多少小黃司機是帶著全身家當睡在高架橋下,有多少Uber司機是打兩份工來兼職扶養家庭的。這些是選票,也是權責單位的責任,政府要有專業與信用,而非朝令夕改。主帥無能,累死三軍,更害死Uber這些數以萬計的家庭,未來更可能害死更多Airbnb出租的房東。有時候真懷疑小英政府是真的最會溝通的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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