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不是有教無類嗎? 台南國一生獨坐走廊上課

▲台南市某國中一年級學生被安排在走廊上課。(圖/記者陳聖璋翻攝自臉書)
▲台南市某國中一年級學生被安排在走廊上課。(圖/記者陳聖璋翻攝自臉書)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

台南市某國中一年級學生被老師安排單獨在教室走廊上課的照片,被網友貼到臉書社團,並質疑「這年頭還有學生被安排在教室外上課,不是有教無類嗎?」校方表示,因該名學生近日表現不甚理想,家長請老師讓孩子在上課時間於走廊罰站,但老師審酌後讓孩子坐在走廊上課,老師確有缺失,將會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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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的網友指出,男學生被安排坐在走廊上課,這樣的處罰太過誇張,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認為大驚小怪,有人覺得確實不妥,其中不乏網友念書時的親身經歷與回憶。

校方指出,得知情況後,立即做相關通報並籌組調查會,釐清事件的來龍去脈;據悉,該生近日生活常規及課業方面的表現不甚理想,家長遂要求老師讓孩子於上課期間在走廊罰站,老師審酌後,讓該生坐在走廊上課,分別是4月3日3節課及4月8日4節課,2天共7節課。

校方說,該名教師教學各方面的表現頗為優秀,發生學生遭「隔離式」的教育事件,校方深感遺憾,也是該名教師一時不察,老師的行為,違反教師輔導管教辦法中的學生受教權;校方將針對老師不當教育方式的缺失,將進行相關懲處。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督學施宏彥表示,該生不服管教之行為,經老師與家長溝通後,家長建議在走廊罰站,老師考量罰站較不適當,因此讓學生坐著。

▲台南市教育局督學施宏彥呼籲教師們,以正向管教為主,避免造成學生受教權益及身心之不良影響。(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施宏彥指出,根據教師輔導管教辦法規定,可讓學生處於教學場所一角落,惟以2小時為限,因此,該名老師之管教措施已然超過2小時規定,依規定須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做出懲處;呼籲教師們,切勿逾越教師輔導管教辦法之權限,以正向管教為主,避免造成學生受教權益及身心之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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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