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網友加上「賣國賊」  盧秀燕:給予包容與尊重

▲被網友冠上「賣國賊」,市長盧秀燕表示,不同的意見都要予以包容、予以尊重。 (圖/柳榮俊攝2019.4.14)
▲被網友冠上「賣國賊」,市長盧秀燕表示,不同的意見都要予以包容、予以尊重。 (圖/柳榮俊攝2019.4.14)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昨(13)日統獨兩場遊行市警局都有批准,但網友卻在維基百科竄改台中市長盧秀燕加上「賣國賊」,盧秀燕今(14)日受訪表示,民眾在政治立場有部分非常對立,所以難免會遷怒到批准的警察局或市長,不同的意見都要予以包容、予以尊重。市府則表示,尊重言論自由,但惡意中傷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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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表示,昨不管是統或是獨,在台中遊行都批准,因為大法官釋憲445條講得很清楚,首長對於民眾上街頭,不管是統是獨,基於言論及集會自由不能不准,如果不准就是違憲。所以根據大法官解釋445條、以及集會遊行法規定,不管是統是獨,台中市警察局都會依法批准,只是在遊行的過程中,一定要確保治安跟公共安全。其實這也不只在台中市,過去在台北、高雄統獨都有遊行,地方都會依法批准。

盧秀燕說,民眾在政治立場有部分非常對立,所以難免會遷怒到批准的警察局或市長。不過這並沒有關係,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和集會遊行獲得保障的地方,這就是民主精神、憲法精神。身為市長、警察局長,對民眾不同的意見都要予以包容、予以尊重。

市府新聞局長吳皇昇表示,大法官釋字445號:「對『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

其意指出,不管統獨都屬言論自由範疇,集會遊行若實質審查其言論就是違憲。這幾日市政府尊重各方言論,不願主動批判,但也盼回歸理性,針對網路上或部分民進黨人士惡意操作與刻意中傷,深感遺憾。

吳皇昇表示,這些操作讓台灣陷入無謂的虛耗,相信台灣人民的智慧與理性能夠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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