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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分署今天指出,林男從民國104年到107年,先後因為騎機車酒駕,被開出11張拒絕酒測的罰單,其中6萬元的3張,9萬元的8張,金額總計90萬元,由於林男都不願繳罰單,監理機關於是把林男的案件移送到彰化分署執行。
分署多次通知林男來陳報財產,但林男都不理會,由於欠繳罰鍰的金額太高,分署開始清查林男名下的財產,發現他的車輛都已經報廢,但戶籍地址仍有1間三合院,戶長也是林男,因此決定查封三合院。
彰化分署人員要查封三合院時,林男苦苦哀求,稱自己因長期酗酒需罹患下咽癌,需要定期到醫院接受電療和化療,也沒有工作,生活都要靠妻兒工作收入接濟,三合院是父親留給他的祖厝,拜託彰化分署人員不要查封。
不過負責執行查封的人員向林男說明,會依法執行查封,但林男的生活狀況真的不好,也通知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協助林男。(編輯:黃世雅)10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