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傳托嬰中心虐嬰 盧秀燕:無法容忍嚴懲

▲中市西區托嬰中心傳出保母對嬰幼兒施虐,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市府將依照兒少法處托育人員6至30萬元罰款,禁止其終身不得從事兒少服務相關工作。 (圖/柳榮俊攝2019.4.18)
▲中市西區托嬰中心傳出保母對嬰幼兒施虐,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市府將依照兒少法處托育人員6至30萬元罰款,禁止其終身不得從事兒少服務相關工作。 (圖/柳榮俊攝2019.4.18)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區的一所托嬰中心,傳出保母對嬰幼兒施虐的事件;台中市長盧秀燕強調,虐嬰虐兒絕對要嚴懲,市府無法容忍虐嬰行為,她已要求相關局處針對虐嬰事件不但要重罰,更要進行源頭管理,貫徹兒虐零容忍,讓父母安心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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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經調查確有虐嬰事實,市府將依照兒少法處托育人員6萬元至30萬元罰款,禁止其終身不得從事兒少服務相關工作;對於該托育機構,也將處6萬元到30萬罰款,最重處廢止立案許可。

台中市警方接獲一名陳姓婦人報案指稱,2歲兒子送托西區托嬰中心,身上陸續出現不明傷痕,持監視器畫面指控,保母對7名嬰兒掌嘴、巴頭、腳踢;警方調查發現幼童雙肘有紅腫,通報台中市社會局與傳喚托嬰中心等人到案說明,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傷害等罪將負責人及保母等3人函送偵辦。

盧秀燕表示,對無辜幼小的生命下手代表缺乏人性,所以市府對虐嬰這種行為一定要嚴懲,不但要嚴懲,更要追蹤管理,極少數托嬰中心經過嚴懲還會改頭換面成立別的中心,所以她已要求相關局處,針對虐嬰事件不但要重罰,更要源頭管理,哪怕換公司重新開設,都不容許。

李允傑指出,根據市府調查,該托嬰中心的2名保母確實對6名嬰兒施以不當的虐待行為;因此,社會局將會依照兒少法第49條,處托育人員6萬元到30萬元罰款,並公布托育人員姓名,禁止其終身不得從事兒少服務相關工作。

有關該機構及虐嬰保母的過往紀錄,李允傑則說,按照去年的稽查的結果,業者並沒有特別的違規事實,這次施虐的保母是約莫26歲的新保母,兩位保母當時可能還不在該中心服務;不過,只要有違規事實,市府將終身禁止其從事兒少服務工作,機構也會付出很大的代價。

李允傑強調,按照中央衛福部的規定,托嬰中心評鑑是三年一次,105年的時候該中心評鑑為甲等,但市府認為這個評鑑的時間拖太長,所以每一年市府都會加強稽查與訪視輔導,公開全部資訊,包括托育人員、機構的名稱及違規事實;並加強軟硬體設備、教育訓練等評鑑項目,希望透過加強稽查輔導,公開透明的資訊,讓家長有充分知的權利,同時也讓業者知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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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