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387億移轉國有 法院裁停止執行

大馬雙子星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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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黨產會3月間決議,婦聯會所持387億元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國有,政府將成立「特種基金」。婦聯會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定停止執行。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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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3月19日召開第61次委員會議,決議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的財產,除了「保管委員會經費」的新台幣2億4000萬元可自行動用,其餘包括381億元的現金存款及股票、公告現值約6億元的不動產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應移轉為國家所有。

婦聯會不服,認為原處分執行後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本案具有停止執行的急迫性,婦聯會若未依期限移轉為國有,黨產會即可移送行政執行,隨時有開始執行之虞;若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的損害且情況緊急。

北高行認為,婦聯會已被宣告附隨組織,且被認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若需使用應經黨產會許可,已足避免婦聯會脫產或隱匿財產。若停止執行,對公益影響不大,因此,裁准停止執行。(編輯:戴光育)1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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