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次酒駕未服刑遭通緝 第10次酒駕落網入監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3日電)台東市李姓男子第9次酒駕遭判刑1年5個月,未入監服刑遭到通緝;日前第10次酒駕落網,移送台東地檢署後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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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豐里派出所警員薛慶祥、趙榮君,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攔查一輛機車發現李姓騎士是通緝犯,且身上有濃濃酒味,酒測值高達0.43MG/L,李男坦承喝了一杯啤酒後騎機車。

警方後來查詢資料,得知李男曾8次酒駕,陸續入監服刑,民國107年間第9次酒駕被判刑1年5個月,未入監服刑遭到通緝四處躲藏,但還是沒有改變以喝酒減輕壓力的生活方式。經偵訊後移送台東地檢署確認身分後發監服刑。(編輯:陳俊碩)1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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