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抗議修法 林佳龍:不排除合法前提檢討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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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23日電)交通部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明定租賃車應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引發Uber駕駛抗議,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說,還是要依法行政,但不排除在合法前提檢討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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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明確規定租賃車輛不得外駛巡迴、排班待客,另外,也規定應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至於原有機場預約接駁,由於不是即時叫車,則不在此限,衝擊現有Uber營運模式,也引發Uber駕駛抗議。

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與媒體茶敘,他表示,Uber現在經營的是計程車業,才會有爭議,因為租賃車原本就有日租跟時租,現在只是把規定再提出來,基於分業管理,交通部還是要依法行政,一個新創產業一定會面臨納管問題,交通部會務實面對,不排除檢討鬆綁,但也希望Uber符合法令。

他說,大家都喜歡好的服務,鬆綁有3個方向,包括顏色、匯率、經營模式,例如多元計程車費率就是由地方政府訂定,因此費率下限還是有彈性。

至於「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何時上路,他說,因為需要有些配套輔導,所以時間沒有很硬性,這是行政命令的程序,待各界把意見充分呈現,並以乘客作為政策規劃最重要的目標,但希望能在公平競爭基礎下把大眾運輸做好。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也說,26日之後會答覆各界意見,這些都處理完後,再通過法規會與部務會議才會公告,公告後3個月後實施,交通部提的方向是把Uber納入多元計程車中,讓Uber永續生存。(編輯:方沛清)1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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