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專門委員黃巧婷受訪表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如果要從事仲介台灣人到中國地區工作,必須要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也同時是違反就業服務法。
黃巧婷說,內部將會再討論此次事件是否要啟動調查被點名的私立就服機構,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如果私立就服機構有違反情事,將會依法裁處新台幣3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
遭點名涉嫌違法刊登中國職缺,104公共事務部經理張雅惠說,104網站下方的「中國工作」連結,點選後,進入的是104獲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投資設立的大陸合資事業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網站首頁,是母子公司網站間彼此導流曝光,104並未代陸資企業在台刊登徵才訊息,未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也對中央社記者說,執行業務過程一切守法,特別留意須遵守兩岸關係條例。為台灣求職者提供的中國職缺,一定是在台合法登記公司,或在海外合法登記外商公司中國分支的職缺,不會提供陸資企業職缺。
舉例來說,網站提供位於中國福州的銳捷網路公司職缺,就是一家跨國經營的土耳其企業於中國設立的分支,為尋找台灣人才,才透過福州與廈門台商協會與1111簽約徵才。(編輯:林孟汝)10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