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誤射事件 前金江艦長降級改敘

大馬雙子星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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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擊中漁船,造成1死3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天判決,時任金江艦長林伯澤少校、副艦長林清吉上尉均降1級改敘,海軍131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少將記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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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金江艦於民國105年7月1日在左營軍港操演前進行雄三飛彈系統檢測時,在港內誤射雄三飛彈,誤擊在澎湖海域作業的高雄籍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和3名船員受傷。

監察院去年2月間彈劾林伯澤、林清吉、胡志政、海軍131艦隊部作戰科作戰訓練官許秉立少校、海軍131艦隊部作戰科科長李連仁中校、海軍艦隊指揮部作戰處處長林明華上校、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測驗考核中心飛彈測驗士曾紀郎、前後任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測驗考核中心上校主任李光敏、史建斌等9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公懲會認為,林伯澤等9人,分別未能確實辦理訓練及落實考核,且不符資格即申請甲操測考,後續審核機制未落實,火線安全接頭管理悖離法令與未盡監督管理職責,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7條規定。

公懲會判決林伯澤、林清吉均降一級改敘;胡志政記過2次。許秉立、李連仁、林明華、曾紀郎、李光敏、史建斌均申誡。(編輯:張銘坤)1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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