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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聲稱每投資4萬9800元,即可獲得1個單位股份,投資期間為18個月,每人最多可招攬6個下線,每招攬1個下線可領取8800元的介紹獎金。自投資日4個至6個月起,可晉升為A級,期間可領取1萬5000元紅利;自投資日第7個至9個月晉升至B級,可領取3萬6000元的紅利,並可依投資時間與金額向上晉級。
另王姓女子等7人加入集團後,陸續將個人名下的戶頭交給集團作為會員投資匯款帳戶,或作為集團運用的人頭帳戶。吳女並採購益生菌、保健食品與護膚等商品,作為投資人未領取紅利的替代品,部分投資人因未領到紅利而不滿,轉向警方檢舉。
吳女得知被檢舉後,在集團的手機通訊軟體Line群組中,傳訊「我是高功首席大法師,可以跟鬼溝通,我變成鬼的時候,你們的生活會更精采」等語恐嚇。
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接獲線報展開偵辦,在107年8月間前往該集團據點進行搜索,查扣帳戶、說明會、紅利分配等資料,帶回案件關係人偵辦,檢警並查出集團向40名投資人共違法吸金逾3700萬元。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據證人證詞與相關證物,今天依違反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恐嚇等罪嫌,將吳女等8人起訴。(編輯:戴光育)10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