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飯店命案 朱家龍更一審改判2年10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6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W飯店女子命案」,今天作出更一審判決,認為朱家龍等人轉讓藥品與女子死亡無相當因果關係,依藥事法轉讓偽藥或禁藥罪,改判朱家龍2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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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龍被控於民國105年12月2日訂房入住W Hotel,邀約友人洪聖晏、蔡逸學舉辦毒品派對,另邀郭姓被害女子等人參加,並提供大批毒軟糖、毒梅片同歡,導致郭女於12月7日因用毒過量身亡。

一、二審依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判朱家龍10年徒刑;蔡逸學、洪聖晏各被判刑10年、10年6月。最高法院將朱家龍、蔡逸學、洪聖晏所涉部分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編輯:李錫璋)1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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