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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台灣高等法院發回,北院18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當庭閱覽徐姓主嫌辯護人於第一次聲押庭前影印的卷證,確認有逮捕通知書,裁定徐姓主嫌羈押。
陳姓法官於高院發回更裁後,在法官論壇表示是檢察官事後擅自補附逮捕通知書,並非法官漏看,還質疑聲請羈押的檢察官不到庭。北院、北檢隨後分別發新聞稿,隔空交火。
陳姓法官上午在法官論壇發表聲明,表示經過這幾天冷靜思考,對於自己因漏看逮捕通知書,事後又一時衝動在法官論壇的發言,導致這陣子的紛擾,深感歉意。
她指出,特別是對高院刑四庭庭長、法官與北檢檢察官,「除了表達個人歉意之外,對於你們對我的包容,也深感謝意」。
陳姓法官說,偵查中處理羈押案件,需在短時間內消化卷證,迅速做出決定,她此後面對案件需要更仔細、更努力,以及常懷謙遜心情對待他人,是她將時時學習、警惕自己的課題。(編輯:李錫璋)1080426